所谓“技术〞,通常被理解为包含劳开东西、劳作者的劳作办法、技术等内容的总称;而“经济〞的意义,主要是指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整一个完好的过程中核算设备的毛重(吨/台)
该办法是套用现行的全国一致装置工程定额及配套取费规范。其长处是以什物量表明,对区域的习惯能力强,也比较精确,特别习惯于现场制作的简略容器;其缺陷是核算比较烦琐,而且只能作为现场制作的非标设备,不习惯于其他工业企业的非标设备制作计价。
该办法是核算设备制作本钱的评价办法。构成非标设备的价格要素分为,本钱、赢利、税金。本钱即为构成工程实体的悉数物化劳作的耗费;赢利为职业赢利;税金按国家税费规则核算。
环境工程中的烟囱、水池、水塔、灰塔以及窑炉等钢筋混凝土构筑物的制作归于工程工程中的建筑工程,其造价一般来说包含直接工程费、直接费、计划赢利和税金四部分。这四项费用的构成与核算方法见表8-4 .
〔2〕如未签订合同或协议,可向外商询价,依据外商报价材料,经分析研究后确认;
〔3〕如无上述价格材料,也可依据已进口的相似设备价格材料或收集国际市场相似设备的价格材料,经分析研究,作恰当调整后选定。但应尽量避免这样做,以进步概算的精确性。
货价应具有清晰的价格条件。价格条件是指进口货品价格的构成和买卖双方有关手续费用、危险职责区分的边界。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价格条件有:
FOB(Free On Board)——离岸价(指定装货港口),指装运港船上交货的价格,卖方担任付出货品出口税款,买方担负货品跳过船舷后的全部费用和危险。
选用船上交货价时卖方的职责是:在规则的期限内,担任在合同规则的装运港口将货品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并及时告诉买方;担任货品装船前的全部费用和危险;担任处理出口手续;供给出口国政府或有关方面签发的证件;担任供给有关装运单据。
买方的职责是:担任租船或订舱,付出运费,并将船期、船名告诉卖方;担负货品装船后的全部费用和危险;担任处理稳妥及付出稳妥费,处理在目的港的进口和收货手续;接受卖方供给的有关装运单据,并按合同规则付出货款。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到岸价(指定港口),指离岸价加海运费、海运稳妥费的价格,卖方代理运送和稳妥,装船后全部危险仍由买方担负。
CFR(即C&F)(Cost and Freight)——离岸价加海运费(指定港口)的价格。
隶属费用亦称进口费用,应包含国外运送费、国外运送稳妥费、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银行财政费、外贸手续费(或称公司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车辆置办附加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