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出产标准化办理体系查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出产标准化办理体系根底要求及评分办法》(矿安﹝2024﹞109号)的有关法律法规,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家营矿业分公司经过检验查核,拟命名安全出产标准化办理体系三级煤矿,现予以公示,承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端、招摇撞骗等违背法律法规行为的,将按照规则撤销其申报资历。
对公示煤矿有贰言的,请于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河北省应急办理厅煤炭监管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实在名字并供给联系方式,以便利核实。